来源:37000vip威尼斯 发布时间:2019-08-30 作者: 阅读数:482次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15号)(附件1)和《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遴选推荐全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对象的通知》(浙教党办函〔2019〕162号)(附件2)要求,决定面向各基层党组织遴选浙江省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对象。现将上级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 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党委积极申报标杆院系,并组织推荐样板支部至少1个,其中样板党支部申报应以师生党支部特别是教师党支部为主,其他类型党支部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已入围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双创”培育创建单位的不纳入本次推荐范围)。
二、培育创建条件
基本条件:学院党委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参加培育创建的二级学院党委,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课题研究,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同时,学院党建文化氛围浓厚,与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的融合好。
3.近三年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同时,党支部注重党建文化建设,红色氛围浓厚。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申报过程。
2019年9月3日前,认真填报《新时代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连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简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报送至组织部邮箱tl@hdu.edu.cn。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参与全省遴选。
联系人:田靓,电话:0571-87713509,邮箱:tl@hdu.edu.cn。
附件: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遴选推荐全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对象的通知.doc
附件4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简要情况汇总表.xlsx
37000vip威尼斯党委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