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37000vip威尼斯 发布时间:2023-06-13 作者: 阅读数:828次
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各学院、科研单位:
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已经正式开始申请。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
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按照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四个类别组织申报,申请“杰青”、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大(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气象局、丽水市人民政府、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等联合资助方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详见附件)。
(三)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杭州、衢州联合基金项目将纳入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项目财政资助额度最低不少于5万元,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一)杰青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5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
申请人须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须 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编人员,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以下情况不予资助: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相同层次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已主持省内相同层次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项目的。
(二)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 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 2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 年。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有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
(三)探索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 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 6 万元/项、分析测试项目5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3 年。
1.探索青年项目。申报探索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须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须1981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编人员,2022 年12月31 日前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需在申请系统中勾选说明。
2.探索公益项目。聚焦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分析测试等社会公益领域,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其中分析测试和实验动物项目资助从事测试与实验技术研究的一线科研人员(副高及以下职称), 申请人资格条件认定截至 2022 年12 月31 日。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的从业人员不得申报实验动物项目。
医疗健康。主要支持重大疾病防诊治与临床验证、中医防治与中西医协作机制、生殖遗传与康复护理、疑难未诊断疾病与免疫机制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生态环境。主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海洋碳汇机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补偿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绿色开发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公共安全。主要支持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重大复合灾害事故防治、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高发和新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现代农业。主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丰产增效、土壤修复与农田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智慧农业、食品营养与安全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实验动物。主要支持实验动物标准种质资源开发、实验动物全过程可追溯、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的质量控制与监测、实验动物机构安全运行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分析测试。主要支持应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聚焦新材料、食品药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公益性领域的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各学院、科研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浙科发规〔2023〕13号)有关要求,“杰青”、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2周岁;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可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四)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由各学院、科研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
(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限项申报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 项。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下同),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2.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 1 项,在研期间可再承担省杰青项目,最多不超过 2 项。已承担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仅可再申请省杰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 3 项。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立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 1 项;相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1人只允许获得1项,不得逆层次申报。
五、填写须知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按通知要求填报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含参考文献)两个部分,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后,需按要求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会员信息是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二级学院管理员应当对本单位会员注册信息及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
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说明此次申请项目与近三年在研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在研究内容、任务、目标等方面的区别。
项目立项后,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所有内容将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内容,申请人不得以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计划书内容。申请人应根据申请项目资助强度及所在单位经费配套政策,确定合理的研究任务、目标和成果。
项目资助总经费数额如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允许申请人在填报研究计划书时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相应调减。
联合基金项目按合作协议确定双方出资额,联合基金合作方出资按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 探索项目计划发表论文数不超过 3 篇
9. 项目形成的论文等研究成果应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编号,且申请人需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10.项目申请时,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六、科研诚信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因违反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申请人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如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二)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前,将对拟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承担或参与2023年度及在研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查重,对违反上述限项规定的不予资助,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
(三)强化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作为附件扫描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学院申请指标分配
学院 | 近3年平均数指标 | 2022年国基金经费数指标 | 最终核定数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24.16666667 | 2.906666667 | 27 |
电子信息学院 | 26.66666667 | 6.077333333 | 31 |
管理学院 | 5.833333333 | 0.55 | 6 |
会计学院 | 0.833333333 | 0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3.33333333 | 1.69 | 15 |
计算机学院 | 29.16666667 | 1.1 | 29 |
37000vip威尼斯 | 3.333333333 | 0 | 3 |
理学院 | 19.16666667 | 0.383333333 | 20 |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 1.666666667 | 0.186666667 | 2 |
通信工程学院 | 12.5 | 0.483333333 | 13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4.166666667 | 0.1 | 4 |
微电子研究中心 | 1.666666667 | 1.91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0.833333333 | 0 | 1 |
自动化学院 | 37.5 | 3.953333333 | 37 |
一带一路 | 3.3333333 | 0 | 3 |
| 合计 | 196 |
学院、科研单位名额分配原则:依据省基金办《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申请限额》分配原则,对近3年各学院、科研单位立项平均数的2.5倍,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经费数300万分配一个名额,查重重复率超过30%扣减名额。省基金办核定给我校的指标为196项。最后下达学院申请名额。(四舍五入后多出2个名额,根据往年立项情况,决定给电子信息学院和自动化学院各减掉一个名额,这样刚刚跟省基金办核定名额一致。)
特别说明:(1)根据省基金申报通知以及我校实际情况要求,探索青年项目35周岁及以下的申请人不低于探索一般项目的50%。探索公益项目40周岁以下申请人不低于50%;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各学院在限额的同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年龄条件。请学院通过学院内择优推荐,提交满足名额和年龄条件的申报清单,学校将根据清单直接上报项目;如存在不满足年龄条件的项目申请,请另行提供清单,按照建议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学院的申请,根据申请限额和年龄条件统筹选择推荐申报。
2)双肩挑人员通过相应学院申请。
(建议:因省基金下达我校申请名额有限,建议各学院动员教师积极申报不限额(个人限项)的联合基金项目;尽量挖掘青年人才,鼓励申报省杰青项目)
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3年6月12日开始,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由于是限额申请,各学院请适当提前截止时间,申请人请重点关注本学院的申请截止时间。(学院截止时间7月2日)
学校联系人:秦燕娟 电话:86915185
科研处
20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