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科办 发布时间:2010-11-04 作者: 阅读数:1314次
根据教务处要求,请各任课教师在12月15日之前将本学期所上课程的课程信息(课程介绍、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上传到网络教学平台上。
具体操作:点击“数字校园”——点击“网络教学平台”——点击“进入”——点击具体的“所授课程”,依次填写或上传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此栏填写授课计划),并分别提交。(另,点击网络教学平台中“在线帮助”,会有详细的介绍,可以参考)
教科办 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