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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年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科办 发布时间:2010-09-29 作者: 阅读数:1352

各学院、处级部门: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取得的成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工作(以下简称评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和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国务院第151号令)、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发[1997]128号)和《37000vip威尼斯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杭电教[2006]19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评审范围为我校教师(含教学辅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等人员)近年来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已申报并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除外),特别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奖条件和要求

参与评奖的成果一般应是国家、省(部)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项目。教材必须是省级以上重点教材或规划教材,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处于先进水平并已正式出版。

凡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经学院评审后择优推荐,宁缺勿滥。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再申报。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的教师应连续两年满教学工作量,其他人员应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同一学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

独立学院申报项目必须是研究独立学院教学改革的成果;成人教育学院申报项目必须是研究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全校性教学成果。

所有参与评奖的教学成果须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奖励额度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特别优秀的可授予特等奖,特等奖数量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额度为5000元。

三、评奖程序

1、学校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各学院设立相应的教学成果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组。

2、成果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37000vip威尼斯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及有关附属材料(一式三份);(3)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一式三份);(4)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一份(著作、获奖证书、文件等除外)。每个申报项目装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封面上注明《37000vip威尼斯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封面的内容。

3、各学院评审组评审、确定本学院拟推荐一、二等奖名单(排序),汇总后填写《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报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4、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定。

5、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一、二等奖。在二等奖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落选的一等奖项目,自动作为二等奖项目进行评审,但占原学院二等奖推荐指标,该学院二等奖推荐项目按学院排序进行末位淘汰。

6、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由学校正式下文公布。

四、指标分配原则

本次评奖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有关规定及限额指标(见附件2)推荐申报一等奖和评选二等奖。

(一)基本指标

1、一等奖评审基本指标数按各学院近两届所获校级教学成果奖(2006年、2008年)和立项资助的教改项目(2009年、2010年)数总和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

2、二等奖推荐基本指标参照下列任一标准,不重复计算。

1)教师规模:在编在岗的教师人数<100人的学院,可推荐二等奖1个,教师人数≥100人的学院,推荐二等奖2个;

2)学生规模:在校学生人数(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00人学院,可推荐二等奖1个,学生人数≥2000人学院,推荐二等奖2个。

(二)奖励指标

为鼓励各学院重视教学工作,多出高水平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果,对2007年以来获得国家级(200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2008年)和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主持学院给予适当奖励。

1、一等奖推荐奖励指标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学院奖励2个名额;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学院奖励1个名额。以上奖励指标取最高奖项名额,不重复计算。

2、二等奖评审奖励指标

获得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学院奖励2个名额,获得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学院奖励1个名额。以上奖励指标取最高奖项名额,不重复计算。

 五、时间安排

1081110,各学院组织申报

11111120,各学院评审

1121,各学院报送申报材料和汇总表

11221125,校高教研究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11261130,学校评审

121127,学校公示

1281210,学校下文公布结果

联系人:王庆国,86919137wqg790116@hdu.edu.cn,行政楼104。

附件:1. 2010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 2010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

 

 

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人姓名

所属学科

申报等级

 

 

 

 

 

 

 

 

 

 

 

 

 

 

 

 

 

 

 

 

 

 

 

 

 

 

 

 

 

 

 

 

 

 

 

 

 

 

 

 

 

 

 

 

 

 

 

 

 

 

 

 

 

 

 

 

 

 

 

 

 

 

 

 

 

 

 

 

 

 

 

 

 

 

 

 

 

 

 

 

 

附件2                

 

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一等奖限报数

二等奖限报数

机械工程学院

1

2+2

自动化学院

1+2

2+2

会计学院

1

1+1

经贸学院

1

1+1

管理学院

1

2+1

电子信息学院

1+2

2+2

通信工程学院

2+1

1+2

计算机学院

2+1

2+2

人文学院

2

1+1

理学院

1

2+1

外国语学院

2

2+1

新闻出版学院

1

1+1

软件工程学院

1+1

1+1

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1

2+1

体育教学部

1

1+1

成人教育学院

 

1

 

 

 

 

 

 

合计

26

45